二〇一四年第二十六期拍賣會公告(廣州中院-茂名市新湖路房產(chǎn))
2014-12-03 10:49:00
茂名市化州拍賣行拍賣公告
受委托,定于2014年11月28日上午10時30分在茂名市高涼南路168號大院財富名門寫字樓2樓18號“廣東省茂名市公共資源拍賣中心”公開拍賣分別位于茂名市新湖路48號、50號大院內(nèi)的四套房產(chǎn)【拍賣號:(2014)穗中法拍賣0037號】:
1、48-101房,建筑面積52.11平方米,起拍價14.50744萬元,保證金1.4萬元。2、50-101房,建筑面積70.85平方米,起拍價19.72464萬元,保證金1.9萬元。3、50-102房,建筑面積54.88平方米,起拍價15.27856萬元,保證金1.52萬元。4、50-202房,建筑面積54.88平方米,起拍價15.49808萬元,保證金1.54萬元。
拍賣方式:公開增價拍賣。
特別說明:1、競買人應符合房產(chǎn)地規(guī)定的購房條件,并應在拍賣前了解上述房產(chǎn)情況,如需了解詳細情況,可自行到房管部門查詢。標的物按現(xiàn)狀和手續(xù)拍賣,競買人一旦競得以上房產(chǎn)即表明其接受該房產(chǎn)全部現(xiàn)狀;2、成交后發(fā)生的一切風險及費用(包括稅、費、金等)均由買受人承擔,如有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規(guī)定辦理;3、拍賣成交后,買受人將全部拍賣成交價款(扣除已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取的保證金的剩余部分)自成交之日起15日內(nèi)以轉賬方式付至委托人賬戶;4、上述房產(chǎn)實際面積以房管部門最終實測為準,面積如有變化,成交價款不退不賠。
交納保證金須知:競買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后登陸廣州審判網(wǎng)(www.gzcourt.org.cn)進入“工作動態(tài)”欄,點擊“委托中介工作”進入“保證金繳款通知及確認書”→“具體拍賣事項繳款通知”→“拍賣保證金確認書”下載《拍賣保證金繳款通知及確認書》,也可直接到我行填寫。保證金應于11月25日17時前劃付至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管款賬戶(開戶行:平安銀行廣州越秀支行,戶名: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,賬號:11000858447501),以到賬為準。劃款時應在“附言”欄中注明拍賣號及“拍賣保證金”字樣,并在11月28日上午10時30分前持《拍賣保證金繳款通知及確認書》及保證金憑證到拍賣會地點辦理競買登記手續(xù)。競買登記實行實名制,委托他人代交保證金、代辦手續(xù)的,應提供書面委托證明文件。
標的看樣時間:2014年11月19日、20日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668-7390238
委托法院監(jiān)督電話:020-83210943
茂名市化州拍賣行